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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稱

            東方支柱產業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代碼

            004205

            注冊登記人

            東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經理

            曲華鋒

            投資目標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投資于我國支柱產業相關的股票,結合靈活主動的類別資產配置,力爭實現基金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于我國支柱產業相關上市公司的證券,旨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通過靈活的資產配置,分享我國支柱產業發展過程中帶來的投資收益。

            (一)類別資產配置

            在類別資產的配置上,本基金結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分析,結合宏觀經濟因素、市場估值因素、政策因素、市場情緒因素等分析各類資產的市場趨勢和收益風險水平,進而對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等類別的資產進行動態調整。同時,在類別資產配置的基礎上精選個股。

            (二)股票投資策略

            1、支柱產業定義

            本基金定義的支柱產業,既包括傳統的支柱產業,即在我國國民經濟或者區域經濟中占有較大比重,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貢獻較大或對區域經濟起推動作用的產業;也包括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興支柱產業。主要包含以下幾類產業(各類產業之間可能有交叉):

            1)在我國國民經濟或者區域經濟中占有較大比重,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貢獻較大或對區域特色經濟發展具有推動作用的傳統支柱產業,參考申銀萬國的行業分類,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汽車、輕工制造、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國防軍工、有色金屬、房地產、電子、家電、計算機、通信、農林牧漁、交通運輸、商業貿易、紡織服裝、銀行、非銀金融等產業;

            2)我國經濟結構轉型和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興支柱產業,如信息技術、生物、綠色低碳、高端裝備與材料、數字創意、傳媒、休閑服務等產業。

            隨著我國經濟結構不斷轉型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調整,本基金定義的支柱產業所涵蓋的行業會隨之發生變化,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我國經濟發展階段和國家發展戰略,在履行適當的程序后,適時調整支柱產業包含的行業。

            2、個股投資分析

            1) 定性分析

            本基金將結合財務數據、企業學習與創新能力、企業發展戰略、技術專利優勢、市場拓展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公司的行業地位、公司增長的可持續性等定性因素,給予股票一定的折溢價水平,最終確定股票合理的價格區間。

            2)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將通過對成長性指標(預期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PEG)、相對價值指標(P/E、P/B、P/CF、EV/EBITDA)以及絕對估值指標(DCF)的定量評判,篩選出具有GARP(合理價格成長)性質的股票。

            (三)債券投資策略

            1、久期調整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對影響債券投資的宏觀經濟狀況和貨幣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形成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方向的預期,進而主動調整所持有的債券資產組合的久期值,達到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的目的。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降低時,本基金將延長所持有的債券組合的久期值,從而可以在市場利率實際下降時獲得債券價格上升所產生的資本利得;反之,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上升時,則縮短組合久期,以避免債券價格下降帶來的資本損失,獲得較高的再投資收益。

            2、期限結構策略

            在目標久期確定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通過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合理預期,調整組合的期限結構策略,適當的采取子彈策略、啞鈴策略、梯式策略等,在短期、中期、長期債券間進行配置,以從短、中、長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取收益。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陡時,采取子彈策略;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平時,采取啞鈴策略;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不變或平行移動時,采取梯形策略。

            3、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資產的發行主體、風險來源、收益率水平、市場流動性等因素,本基金將市場主要細分為一般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信用債券(含公司債券、企業債券、非政策性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附權債券(含可轉換公司債券、可分離交易公司債券、含回售及贖回選擇權的債券等)三個子市場。在大類資產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通過對國內外宏觀經濟狀況、市場利率走勢、市場資金供求狀況、信用風險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在目標久期控制及期限結構配置基礎上,采取積極投資策略,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配置比例。

            1)一般債券投資策略

            在目標久期控制及期限結構配置基礎上,對于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本基金主要通過跨市場套利等策略獲取套利收益。同時,由于國債及央行票據具有良好的流動性,能夠為基金的流動性提供支持。

            2) 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信用評估策略:信用債券的信用利差與債券發行人所在行業特征和自身情況密切相關。本基金將通過行業分析、公司資產負債分析、公司現金流分析、公司運營管理分析等調查研究,分析違約風險即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對信用債券進行獨立、客觀的價值評估。

            回購策略:回購放大是一種杠桿投資策略,通過質押組合中的持倉債券進行正回購,將融得資金購買債券,獲取回購利率和債券利率的利差,從而提高組合收益水平。影響回購放大策略的關鍵因素有兩個:其一是利差,即回購資金成本與債券收益率的關系,只有當債券收益率高于回購資金成本時,放大策略才能取得正的回報;其二是債券的資本利得,所持債券的凈價在放大操作期間出現上漲,則可以獲取價差收益。在收益率曲線陡峭或預期利率下行的市場情況下,在防范流動性風險的基礎上,適當運用回購放大策略,可以為基金持有人爭取更多的收益。

            3)附權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綜合分析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債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礎上,利用BS公式或二叉樹定價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評定其投資價值,重視對可轉換債券對應股票的分析與研究,選擇那些公司和行業景氣趨勢回升、成長性好、安全邊際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對于含回售及贖回選擇權的債券,本基金將利用債券市場收益率數據,運用期權調整利差(OAS)模型分析含贖回或回售選擇權的債券的投資價值,作為此類債券投資的主要依據。

            (四)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權證投資時,將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結合權證定價模型,深入分析標的資產價格及其市場隱含波動率的變化,尋求其合理定價水平。全面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征,謹慎投資,追求較穩定的當期收益。

            (五)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后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六)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采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合約,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與現貨資產進行匹配,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

            資產類別配置比例

            1、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95%;投資于我國支柱產業相關上市公司證券的資產占非現金基金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2、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其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超過該證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5%;

            8、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于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鸪钟匈Y產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14、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40%;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后,需遵守下列投資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95%,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符合基金合同關于股票投資比例的有關約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16、本基金的基金資產總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40%;

            17、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人應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進行投資?;鸸芾砣藨朴唶栏竦耐顿Y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范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

            18、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并、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除第12項外,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在上述期間內,本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鹜泄苋藢鸬耐顿Y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或調整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或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

            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60%+中債總全價指數收益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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