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傳教育活動【保密無小事:揭秘信息時代國家安全的堅守之道】
時間:2024-04-02
保密無小事:揭秘信息時代國家安全的堅守之道
信息時代,保密工作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保密無小事,每一個人都肩負著守護國家秘密的神圣使命。下面通過泄密案例分析、保密行為準則等內容提高公眾對保密的認識,培養保密意識,嚴守保密底線,為維護信息時代國家安全作出貢獻。
泄密案例闡述
案例1:
2023年8月,國家安全機關通報破獲一起美國中央情報局間諜竊密案。犯罪嫌疑人曾某,系我某軍工集團重要涉密人員,被公派至意大利留學進修期間,美國駐意大利使館官員塞斯主動與其結識,要求曾某提供我軍事方面敏感信息,承諾給付巨額報酬并為曾某全家辦理移民。曾某與美方簽署了參諜協議,并接受美方考核和培訓。留學進修結束曾某回國后,繼續與美國中央情報局人員多次秘密接頭,提供我大量核心情報,收取間諜經費。最終,曾某被我國安全機關查獲并采取強制措施,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保密警示:
黨政領導與涉密人員,面對境外間諜情報機構的誘惑與拉攏,務必堅定立場,秉持正直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時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范警覺,自覺抵御各種不良思想的侵蝕與利益誘惑,避免因一時的貪念或疏忽,給國家的安全利益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
案例2:
吳某,某軍工單位工作人員,計劃離職并在某招聘網站投放簡歷。因工作履歷中有某國防軍工單位的工作經歷,很快被獵頭公司聘為顧問,工作內容是提供所在國防軍工單位尚未公開的內部信息,年薪高達50萬—120萬元。面對如此豐厚的報酬,吳某意識到對方很有可能是境外間諜人員,但最終仍被拉下水,滑向出賣國家秘密的深淵。
保密警示:
黨政軍機關及國防科研生產單位的工作人員,作為境外間諜情報機構重點勾連對象,要保持高度的警覺性,仔細甄別以合法名目為掩護的陷阱,切勿隨意泄露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等敏感信息。
案例3:
韓某,某地基層公務員。2016年12月,韓某通過手機交友軟件與一網友結識?;丶液?,對方向韓某介紹了自己的堂哥陳某,稱其能夠提供兼職賺取外快。隨后,陳某添加韓某為微信好友,并以金錢為誘惑,指揮韓某搜集黨政機關涉密文件,并專門對其進行間諜培訓。此時,韓某在明知對方為境外間諜情報機構人員的情況下,為獲取高額報酬,仍繼續搜集提供涉密文件,先后向對方提供文件資料19份,其中機密級6份、秘密級8份,被鑒定為情報的資料5份,累計收取間諜經費12萬余元。2019年3月,韓某因犯間諜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保密警示:
廣大干部群眾網絡交友時,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決遠離各種誘惑。對于聲稱提供信息搜集、分析、處理等高薪職位的陷阱,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為境外機構或人員搜集和傳遞敏感信息,要時刻繃緊保密這根弦。
案例4:
魯某是一名軍事愛好者,時常在網上收藏、轉發涉軍類文章。他在某軍事愛好者聊天室發言時,引起某境外間諜情報機構關注。一位自稱記者的金某與魯某聯系后,發起“兩會”時政、國產航母等焦點話題與之討論。魯某便將自己所搜集的資料整理后進行發布,還爆料了一些內部密件,以此換取豐厚報酬。最終,魯某被我國安全機關依法查處。經法院審理,魯某所發內容涉及政治、軍事等涉密信息,給國家安全和利益帶來危害,最終,魯某被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警示:
廣大群眾在網絡發布信息時,必須嚴格避免涉及國家秘密內容。轉載信息時務必審慎甄別,確保不傳播可能涉及國家秘密或敏感信息的內容,跟帖評論時不得透露任何敏感事項。
保密安全十不準
1、不準將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給無關人員
2、不準將涉密計算機或存儲介質接入互聯網
3、不準用非涉密計算機傳真機處置涉密信息
4、不準在移動電話普通電話中談及涉密事項
5、不準私自復制留存遺棄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準攜帶密件回家或在家中處理涉密信息
7、不準攜帶密件探親訪友或至工作無關場所
8、不準私自將密件帶出境外或參加涉外活動
9、不準在著述或個人郵件等公開信息中涉密
10、不準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或者發布涉密信息
保密工作日常防范措施
1、深入學習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了解保密政策和要求。提高對信息安全風險的認識,了解常見的信息泄露途徑和防護措施。
2、不在非保密環境中討論保密信息;不在社交媒體上發布或分享任何可能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定期更改密碼,并使用強密碼保護個人和工作賬戶。
3、使用加密工具保護敏感數據;定期更新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以防安全漏洞出現;使用防火墻和殺毒軟件保護計算機安全。
4、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處理保密信息時,確保遵循所有相關的程序和規定。
5、在涉外活動中,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泄露國家秘密。
6、提高對間諜活動、非法搜集情報等行為的警覺性;在發現潛在的安全威脅時,及時報告并采取適當措施等。
總體國家安全觀·創新引領10周年
部分信息來自:保密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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