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守好錢袋子
時間:2023-07-28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形勢嚴峻,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部專門聚焦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領域的法律,其對電信網絡詐騙發生的信息鏈、資金鏈、技術鏈、人員鏈等各環節,加強了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設,強化了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社會責任,變重“打擊”為“打防管控”并重,織密了反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法網。
一、什么是“電信網絡詐騙”?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二條規定,電信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通過遠程、非接觸等方式,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與一般詐騙行為相比,電信網絡詐騙行為的最大特點在于以電信網絡平臺為載體,通過在線聊天、語音通話等遠程、非接觸方式,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為被害人設計陷阱,達到騙取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綜合措施全方位整合力量,筑起全民反詐“防火墻”
除了明確特定領域行為主體責任,《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更加注重社會層面的綜合治理,確立了國家機構為主導,社會各方主體廣泛參與的治理新模式,提高社會公眾對電信網絡詐騙的參與度。
檢察機關依法對電信網絡詐騙構成犯罪的提起公訴,依法嚴厲打擊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對于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
電信、金融、互聯網行業經營主體應當對從業人員和用戶開展反電信詐騙網絡宣傳,對本領域出現的電信網絡詐騙手段及時向用戶提醒。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對提供有效信息的舉報人依照規定給予獎勵和保護。
三、法律責任明確化、具體化、全面化
針對不同主體,《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了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構建起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全方位責任體系,使電信網絡詐騙行為的責任體系更加科學、全面,推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系統治理。
電信業務經營者、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互聯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法規定,由相關主管部門根據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
第四十六條進一步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相關幫助,造成他人損害的,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外,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特點
(一)“快”
立法技術上是“小快靈”,體現“小切口”,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建起四梁八柱,條文數量不求太多,立法進程快,體現急用先行,將進一步豐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形式。
(二)“防”
強化系統觀念,立足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側重前端防范。關于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刑法已作出多次修改完善。關于依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刑法已多次作出相關修改完善,可以說打擊的法律手段總體上較為充足。變“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變重“打擊”為“打防管控”并重。
(三)“準”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新型領域立法,立法過程中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作為一部專項急需立法必須立足實踐需要,采取各項有力措施,賦予執法機關職權和企業責任,同時也要必須堅持精準防治,防止“一刀切”措施,依法保護公民和組織合法權益。
來源:公安部刑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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